幫幫文庫

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 精品文檔 值得下載

?? 格式:DOC | ? 頁數:14 頁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權投訴 | ?? 我的瀏覽 | 上傳時間:2024-09-25 08:59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修改意見稿

1、以下這些語句存在若干問題,包括語法錯誤、標點使用不當、語句不通暢及信息不完整——“.....出口經營者不得違反規定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出口經營者在特殊情況下確需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的,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經采取措施,不再有第款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管控名單;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移出管控名單。第十條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代理報關企業出口管制貨物時,應當向海關交驗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未向海關交驗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海關有證據表明出口貨物可能屬于出口管制范圍的,應當向出口貨物發貨人提出質疑;海關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出組織鑒別,并根據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作出的鑒別結論依法處置。在鑒別或者質疑期間,海關對出口貨物不予放行。第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出口經營者從事出口管制違法行為提供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金融等服務。--出口管制清單所列管制物項或者臨時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許可。出口管制清單所列管制物項以及臨時管制物項之外的貨物技術和服務,出口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或者得到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通知......”。

2、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處問題,具體涉及到語法誤用、標點符號運用不當、句子表達不流暢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第十條軍品出口經營者或者科研生產單位參加國際性軍品展覽,應當按照程序向國家軍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第章監督管理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依法對管制物項出口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入被調查者營業場所或者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檢查;--詢問被調查者利害關系人以及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查閱復制被調查者利害關系人以及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的有關單證協議會計賬簿業務函電等文件資料;檢查用于出口的運輸工具,制止裝載可疑的出口物項,責令運回非法出口的物項;查封扣押相關涉案物項;查詢被調查者的銀行賬戶。采取前款第項第項措施,應當經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和調查工作,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調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出口管制清單所列管制物項或者臨時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許可......”。

3、以下這些語句在語言表達上出現了多方面的問題,包括語法錯誤、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句子結構不夠流暢,以及內容闡述不夠詳盡和全面——“.....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倍以上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十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十條出口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的,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十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十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第十條出口經營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給予警告,--并處十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第十條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處罰的出口經營者,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在年內不受理其提出的出口許可申請;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禁止其在年內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因出口管制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依法將出口經營者違反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第十條本法規定的出口管制違法行為,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處罰的,由其依照本法進行處罰。第十條有關組織或者個人對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的不予許可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4、以下這些語句該文檔存在較明顯的語言表達瑕疵,包括語法錯誤、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句子結構不夠順暢,以及信息傳達不充分,需要綜合性的修訂與完善——“.....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十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十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第十條出口經營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給予警告,--并處十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第十條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處罰的出口經營者,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在年內不受理其提出的出口許可申請;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禁止其在年內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因出口管制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依法將出口經營者違反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第十條本法規定的出口管制違法行為,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處罰的,由其依照本法進行處罰。第十條有關組織或者個人對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的不予許可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第十條從事出口管制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第十條違反本法有關出口管制管理規定,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除依照本法規定處罰外,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違反本法規定......”。

5、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種問題,包括語法錯誤、不規范的標點符號使用、句子結構不夠清晰流暢,以及信息傳達不夠完整詳盡——“.....應當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許可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被用于設計開發生產或者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被用于恐怖主義目的。出口經營者無法確定擬出口的貨物技術和服務是否屬于本法規定的管制物項,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出咨詢的,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答復。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綜合考慮下列因素,對出口經營者出口管制物項的申請進行審查,作出準予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國家安全和利益;國際義務和對外承諾;出口類型;管制物項敏感程度;出口目的國家或者地區;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出口經營者的相關信用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因素。第十條出口經營者建立出口管制內部合規制度,且運行情況良好的,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對其出口有關管制物項給予通用許可等便利措施。具體辦法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規定。第十條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交管制物項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文件,有關證明文件由最終用戶或者最終用戶所在國家和地區政府機構出具。第十條管制物項的最終用戶應當承諾,未經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改變相關管制物項的最終用途或者向任何第方轉讓。出口經營者進口商發現最終用戶或者最終用途有可能改變的,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第十條軍品出口經營者應當委托經批準的軍品出口運輸企業辦理軍品出口運輸及相關業務......”。

6、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方面的問題亟需改進,具體而言:標點符號運用不當,句子結構條理性不足導致流暢度欠佳,存在語法誤用情況,且在內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span style=" color:Red;">“.....海關對出口貨物不予放行。第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出口經營者從事出口管制違法行為提供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金融等服務。第十條違反本法有關出口管制管理規定,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除依照本法規定處罰外,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違反本法規定,出口國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或者未經許可出口管制物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有關出口管制管理規定,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和利益,妨礙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依法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第章附則第十條管制物項的過境轉運通運再出口或者從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監管場所向境外出口,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核以及其他管制物項的出口,本法未作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條用于武裝力量海外運用對外軍事交流軍事援助等的軍品出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采取措施。第十條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第十條明知出口經營者從事出口管制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金融等服務的......”。

7、以下這些語句存在標點錯誤、句法不清、語法失誤和內容缺失等問題,需改進——“.....對管制物項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進行評估核查,加強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管理。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對有下列情形之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建立管控名單違反最終用戶或者最終用途管理要求的;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將管制物項用于恐怖主義目的的。--對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采取禁止限制有關管制物項交易,責令中止有關管制物項出口等必要的措施。出口經營者不得違反規定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出口經營者在特殊情況下確需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的,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經采取措施,不再有第款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管控名單;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移出管控名單。第十條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代理報關企業出口管制貨物時,應當向海關交驗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未向海關交驗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海關有證據表明出口貨物可能屬于出口管制范圍的,應當向出口貨物發貨人提出質疑;海關可以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出組織鑒別,并根據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作出的鑒別結論依法處置......”。

8、以下文段存在較多缺陷,具體而言:語法誤用情況較多,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影響文本斷句理解;句子結構與表達缺乏流暢性,閱讀體驗受影響——“.....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有關出口管制管理規定,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和利益,妨礙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依法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第章附則第十條管制物項的過境轉運通運再出口或者從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監管場所向境外出口,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核以及其他管制物項的出口,本法未作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條用于武裝力量海外運用對外軍事交流軍事援助等的軍品出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采取措施。第十條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建立管制物項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風險管理制度,對管制物項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進行評估核查,加強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管理。第十條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對有下列情形之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建立管控名單違反最終用戶或者最終用途管理要求的;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將管制物項用于恐怖主義目的的。--對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采取禁止限制有關管制物項交易......”。

9、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體表現在:語法結構錯誤頻現,標點符號運用失當,句子表達欠流暢,以及信息闡述不夠周全,影響了整體的可讀性和準確性——“.....依法給予處分。第條國家實行統的出口管制制度,通過制定管制清單名錄或者目錄以下統稱管制清單實施出口許可等方式進行管理。第條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承擔出口管制職能的部門以下統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出口管制工作。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出口管制有關工作。--國家建立出口管制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出口管制工作重大事項。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出口管制專家咨詢機制,為出口管制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適時發布有關行業出口管制指南,引導出口經營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內部合規制度,規范經營。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出口管制有關工作。第條國家加強出口管制國際合作,參與出口管制有關國際規則的制定。第條出口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參加有關的商會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第十條明知出口經營者從事出口管制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金融等服務的,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倍以上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十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下一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2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3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4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5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6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7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8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9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0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1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2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3 頁 / 共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最新版2020年12月1日生效
14 頁 / 共 14
  • 內容預覽結束,喜歡就下載吧!
溫馨提示

1、該文檔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圖紙),本站只保證下載后內容跟在線閱讀一樣,不確保內容完整性,請務必認真閱讀。

2、有的文檔閱讀時顯示本站(www.remitpng.com)水印的,下載后是沒有本站水印的(僅在線閱讀顯示),請放心下載。

3、除PDF格式下載后需轉換成word才能編輯,其他下載后均可以隨意編輯、修改、打印。

4、有的標題標有”最新”、多篇,實質內容并不相符,下載內容以在線閱讀為準,請認真閱讀全文再下載。

5、該文檔為會員上傳,下載所得收益全部歸上傳者所有,若您對文檔版權有異議,可聯系客服認領,既往收入全部歸您。

  • Hi,我是你的文檔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內容喲
篩選: 精品 DOC PPT RAR
小貼士:
  • ?? 當前文檔為word文檔,建議你點擊DOC查看當前文檔的相似文檔。
  • ? 查詢的內容是以當前文檔的標題進行精準匹配找到的結果,如果你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頂部的搜索輸入框輸入關健詞進行。
幫幫文庫
換一批
亚洲av无码国产精品色|超粉嫩00无码福利视频|97人人操人人|欧美黑人牲交VIDEOSSEXESO|亚洲人成网站在线播放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