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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最新版2019年1月1日生效 ㊣ 精品文檔 值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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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最新版2019年1月1日生效》修改意見稿

1、以下這些語句存在若干問題,包括語法錯誤、標點使用不當、語句不通暢及信息不完整——“.....承包費由雙方議定。第十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第十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優先承包。第十條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分之以上成員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第十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第十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第十條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條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2、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處問題,具體涉及到語法誤用、標點符號運用不當、句子表達不流暢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第節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至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至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第十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第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十條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第十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經營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第十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第十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優先承包。第十條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分之以上成員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第十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

3、以下這些語句在語言表達上出現了多方面的問題,包括語法錯誤、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句子結構不夠流暢,以及內容闡述不夠詳盡和全面——“.....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條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第十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節承包的原則和程序第十條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按照規定統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民主協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分之以上成員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第十條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

4、以下這些語句該文檔存在較明顯的語言表達瑕疵,包括語法錯誤、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句子結構不夠順暢,以及信息傳達不充分,需要綜合性的修訂與完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第十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第十條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但受讓方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十條經承包方同意,受讓方可以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并按照合同約定對其投資部分獲得合理補償。第十條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其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本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取適量管理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規定。第十條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受讓方可以再流轉土地經營權。第十條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并向發包方備案。受讓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擔保物權自融資擔保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人。實現擔保物權時,擔保物權人有權就土地經營權優先受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最新版2019年1月1日生效......”。

5、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種問題,包括語法錯誤、不規范的標點符號使用、句子結構不夠清晰流暢,以及信息傳達不夠完整詳盡——“.....但受讓方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十條經承包方同意,受讓方可以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并按照合同約定對其投資部分獲得合理補償。第十條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其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本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取適量管理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規定。第十條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受讓方可以再流轉土地經營權。第十條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并向發包方備案。受讓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擔保物權自融資擔保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人。實現擔保物權時,擔保物權人有權就土地經營權優先受償。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第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十條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第十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經營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

6、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方面的問題亟需改進,具體而言:標點符號運用不當,句子結構條理性不足導致流暢度欠佳,存在語法誤用情況,且在內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span style=" color:Red;">“.....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第十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分之以上成員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等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第十條下列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第十條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第十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十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第十條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并向發包方備案。第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

7、以下這些語句存在標點錯誤、句法不清、語法失誤和內容缺失等問題,需改進——“.....發包方有權制止,并有權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第十條土地經營權人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經營權人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當予以賠償。第十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干涉承包經營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強迫阻礙承包經營當事人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經營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章附則第十條本法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于本法規定的,本法實施后繼續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應當補發證書。第十條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不足百分之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本法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本法實施后不得再留機動地。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第十條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原則程序等,由法律法規規定。第十條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8、以下文段存在較多缺陷,具體而言:語法誤用情況較多,標點符號使用不規范,影響文本斷句理解;句子結構與表達缺乏流暢性,閱讀體驗受影響——“.....第十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節承包的原則和程序第十條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按照規定統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民主協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分之以上成員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第十條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第節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至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十年至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第十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第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

9、以下這些語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體表現在:語法結構錯誤頻現,標點符號運用失當,句子表達欠流暢,以及信息闡述不夠周全,影響了整體的可讀性和準確性——“.....第十條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國家鼓勵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第十條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的指導??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等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第章家庭承包第節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第十條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最新版2019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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